如何应对审讯

请有经验者,专家,学者来说下。如果不小心犯事了进去了,不管是是拘留所,看守所甚至监狱,如果要分情况就分说下,如何应对条子审讯对自己更有利:
一、是顽抗到底的胡说八道就是不承认自己所做的事,不管条子说什么或是否有证据?二、还是如何选择性的坦白,这个要技术了吧,没弄好反而坐实了自己。三、一直沉默。这个是不是有点难?四、条子是不是还要打人啊?这个不好办啊,打不过啊。

一、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实现突破 人的心理总是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呈现出一个动态变化的状态,而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每一个微妙变化,都可能成为突破案情的薄弱点。在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发展脉络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其心理发展走向,从而实现对其心理防线的突破。 1、破灭侥幸心理,实现突破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建立在对自己的行为很有自信的基础上的心理状态,以其作为拒不认罪的主要寄托和精神支柱。不过,抱有侥幸心理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自以为万无一失,很少考虑在赖以对抗的精神支柱被摧毁后,如何继续对抗的问题,这正是侥幸心理的弱点所在。 在实践中,贿赂案件的证据相对单薄,往往以言词证据为主,因而涉案人员常常存在着“只要不开口,神仙也难下手”的侥幸心理。针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在分析侥幸心理弱点的基础上,通过讯问把握有利时机,正确运用讯问策略,巧妙使用证据,就会使犯罪嫌疑人惊慌失措,摧毁其拒不认罪的精神支柱,促使其侥幸心理破灭,从而突破案件。 2、缓解畏罪心理,实现突破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害怕自己的罪行被揭露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一种心理,往往处于一种是继续对抗而被从重处罚,还是坦白交代被从轻处罚的矛盾之中。 在办理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项目经理朱某受贿一案的过程中,针对朱某存在畏罪心理的特点,办案人员选择以消除朱某对侦查打击和刑事追诉的恐惧情绪为突破口,让其有勇气面对自己,减轻其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引导其畏罪心理向求生、求轻的心理转化,从而一举突破案件。 3、打消顾虑心理,实现突破 顾虑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在自身受到限制之时,对自己个人的发展前途、亲朋好友达的评价议论、父母子女的处境等问题顾念思虑的心理状态。这种顾念心理往往会使犯罪嫌疑人在权衡供认犯罪事实是什么后果,而不供认犯罪事实又是什么后果的矛盾之中。 犯罪嫌疑人中,往往女性的情感源相对丰富,因而顾虑心理突出是女性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特点。在办理女性涉嫌犯罪的案件,办案人员针对其顾虑心理,从侧面引导,以诚恳的态度帮助分析利弊,将其顾虑心理调整、强调到一定程度,让其意识到只有交代事实、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最有利于自己前途的选择和对亲人、朋友最好的交待,从而突破案件。 二、从案件的事实或情节实现突破 突破的核心是让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及具体情节,而犯罪嫌疑人总是千方百计地否认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因而突破的焦点就集中在了犯罪的事实和情节上。在案件的事实情节中,利用薄弱环节来突破案件,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利用犯罪嫌疑人所关注的焦点事实或情节突破案件 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总是要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情节进行回忆,分析自己可能在哪些环节有纰漏,哪些环节稳靠,同时会采取各种方法来打探所关心的事实情节。针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关键在于让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所关注的事实或情节已经被检察机关掌握,从而对其构成较大的心理冲击,致使其心理防线崩溃而突破案件。如所办理的桂林市黑山植物园出纳刘某贪污案,刘某是利用会计作错帐的机会进行贪污的,而会计作错帐这一情节最为刘某所关注。办案人员通过让刘某认为这一情节已经被掌握,从而对其构成心理冲击将突破案件。 2、利用确凿的证据实现突破案件 犯罪嫌疑人总是想方设法试探办案人员到底掌握了多少犯罪证据,并根据暴露程度的多少采取相应的对策。而利用确凿的证据实现突破案件,关键在于向犯罪嫌疑人出示的证据要确凿有力,证据的出示要含而不露、点到为止,从而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效果。 3、利用特殊情节突破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从事犯罪活动过程中,有时出于实施犯罪活动的需要,有时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往往会实施某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特殊情节。办案人员对特殊情节的把握,会使犯罪嫌疑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形成错觉认为检察机关连这样的情节都查清楚了,从而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如所办理的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副主任李某伙同他人贪污一案,李某是利用春节前夕单位聚餐发红包的机会进行贪污的,办案人员对春节前夕单位聚餐这一特殊情节的把握,使李某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认为这样的细节都知道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从而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三、从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特点实现突破 由于犯罪嫌疑人生活、学习、工作的环境、历程不同,因而在对抗中的心态表现也各有差异。不过,犯罪嫌疑人无论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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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1
第一,先咨询律师。

对于因为涉及某个案件有可能被传唤、讯问的当事人,在公安机关找到你之前,强烈建议先到律师事务所,请专业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意见。如果能够在这个环节得到资深律师的指点,那么效果是非常好的。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建议找那些免费咨询的律师,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要因小失大,律师这个行业也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遇到刑事案件这种麻烦,找个负责一点,有经验一点的,远比省钱要重要。

第二,坦白案件事实。

如果到了公安部门,不要心存侥幸,是自己做过的事就坦然承认,这样对量刑也是有好处的。但是,可以对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进行适当辩解。重要的一点,如果有辩解,一定要保证这些辩解理由都写进笔录当中,否则辩解毫无意义。另外一方面,对于自己没有做过的事,绝对不能因为警察的诱导,威胁而承认。要事实求是。

第三,审讯是一个心理博弈的过程。

大多数嫌疑人在面对讯问时,往往已经和外界隔离,面对代表国家权力的警察,在心理上会显得比较脆弱,忐忑,彷徨、无助、不知所措、甚至害怕。这个时候要明白一点,按照目前法律,在获得确凿证据,证实你有犯罪行为前,警察只能关你48小时,超过48小时,如果警察还没有取得你有犯罪行为的确凿证据,那么他只能放人。但是,如果你被诱供,逼供,并按照警察预设的答案做下认罪笔录,那么对不起,警察就有足够的证据来刑拘你,“刑事拘留通知书”一下发,你多半面临的就只能是漫长的关押和刑期了。而且,就算以后发现抓错你了,他们也有办法不负责任,因为,他们会说:抓你是根据你的“认罪口供”来抓的,是你自己的“认罪口供”误导了办案警察。你应该负主要责任。遇到这种事你就只能是只有哑巴吃黄连了。

第四,不要轻信承办警察的许诺。

在这个阶段,我特别强调一点,不要相信警察向你保证的,比如“认了罪就放你出去。”之类的鬼话。做过的事情要坦白,但是,没有做过的事情绝不要瞎认。不要指望现在认了,以后到法庭上可以翻供,以我的经验,大多数法官面对审讯过程的不规范通常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没有把你打伤打残的确凿证据,或者是口供与其他证据明显矛盾的情况,翻供只能让你得到一个“认罪态度不好”的评判。遇到你指证警察诱供时,法官一般会反问你,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根据本律师从事刑事工作十多年的经验,要嫌疑人自己来证明自己曾经被诱供。
第2个回答  2018-06-06

    你必须养成极度自私的习惯,这样可以让你减少七情六欲的弱点。

    你必须极度怕死,这样如果是死刑无论对方怎么样你都不会承认,承认了就是死。

    你必须极度的多疑,这样无论对方以什么理由说服你认罪你都会怀疑而拒绝。

达到以上3点任何审讯对你都没用用处了,当然对方要躲猫猫被跳楼就没办法了,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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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2-23
不是你的责任当然不承认。追问

这肯定的啊,问题是我的也不能承认啊

追答

坦白从宽,上山背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追问

好像有道理,那是不需要选择性的坦白了,网上那些案例什么的说什么认罪态度好就缓刑啥的,是不是我看了假的新闻啊?

追答

就是,祝你度过这一关,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美好的生活。

第4个回答  2017-02-23
实事求是。追问

至少我没见过当良民的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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