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如题所述

集体户口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但是要想申请到经济适用房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经济适用房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人及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包含15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

    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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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0
集体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1、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城镇居民户口(非农户口)根据户口簿性质有自立户口,集体户口,因此集体户口属于当地城镇户口,符合申报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28
不可以。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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