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

如题所述

要理解罗布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的话首先要理解他提出的两个预设

一 人是自私而有理性的(原始状态)
套用一下美国建国之父之一的至理名言:如果人不是自私的,都是利他的天使,那就不存在要订立契约来保障正义的问题。如果人自私而不理性,那么只会打得头破血流。认识不到承认和顾及别人的利益对于保障自己的利益是必要的,也不存在正义问题。
所以这里我们可以理解到的是参与制定契约的人一定会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举个例子,如果作为高三的考生,来制定考试规则,那么一定出现的状况是,语文好的人会让语文的总分提高,数学好的人会让数学的总分提高…总之,每个人一样的是自己强项在总分中占得更多的份量。那么这样的规则制定显然不可能满足所有人,所以罗尔斯的引出了第二个假设
二 无知之幕
无知之幕的意思即,人们是在不知道别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地位,天资,能力或者智力方面的优势来制定规则的,总之,在无知之幕中人就相当于一张白纸。所以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不可能根据自己的一己私利或者个人信仰来制定规则,从而只能根据一般考虑,公平协议的精神来达到一种和谐和正义。

在提出这两种假设以后,可以很清晰的明白,就是:处于原始状态的人是不可能选择功利主义原则。(功利主义即承认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是合理的)因为没有人愿意自己被牺牲也不愿意承担自己有可能被牺牲这种风险。所以只有一种方法,即 平等分配。
当然如果有不平等的可能,若是不平等的出现使得每个人的状况比之前最初的平等状态要好的话 ,那么这种平等也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也就是所提到的正义原则的第一点 平等分配(原谅我懒得打那么多字,精简一下,当然未免有些单薄,见谅。)
之后在平等分配的后面我补充的不平等状态的出现。这句话合乎正义原则的第二条:一种不平等只有在它有利于最不幸人群时,才是可以被允许的。
再举一个例子,可能有助于题主的理解吧。
首先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确存在一些差异。如果同一个公司上班,所有的人都拿一样的薪水,那么,富人依旧富有,穷人也会一直穷,并且这种差距根本没有任何的缩小。但是现在出台这样一种薪金分配方式,即,对公司做出最大贡献的人能够拿到最多的工资,而假设那些穷人只是一直做些最普通的职位。那么表面上也许穷人拿到的工钱会更少,但是有能力为公司工作的人能够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使得公司扩建或者老总一开心给所有人提高薪水啥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