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是否等同劳动合同?失业证明可否代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首先劳动协议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同,效力有没有区别? 另外我从原单位出来后找新工作,有人说要开什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为新单位可能会要,我想知道是否新单位一定会要?如果开具不方便可否用失业证明代替(我辞职有一定时间了)? (说明:我在原单位工作一年多,没有调转档案关系,保险也没有统一上而是单位图省事支付一定的现金代替,这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给员工上保险,我和原单位算不算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对我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 另外如果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我的情况适用吗?
这方面国有事业单位的规定是否有不同,我听说好象事业单位适用人事法规的规定,这和劳动法好象还有区别,似乎更严格,是吗?

1、严格地说,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尽管双方都受法律保护,通常劳动协议是单位和下岗工人签订的,而且最长期限是一年。而且劳动协议具体的内容如果不违法就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协议(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无效协议)

2、你的新单位要录用你,必须要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因为你在之前已经有就业经历,但是该证明书有效期是一年,就是说你和原单位解除合同后一年内找到新单位,该证明书有效,超过一年,必须用你的就失业证来办理录用(就失业证上要盖上失业证明的章)

3、开一份证明能否代替不好说,主要看你的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局,如果劳动局承认,就可以办理录用。

4、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你和原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他不给上保险是它违法,通过仲裁部门可以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不为你缴纳保险是违法行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上保险,正规上保险要有养老保险手册。

5、和原单位解除合同了,对你也没什么大影响,只不过是新单位录用时有些麻烦,另外,就是他没有为你缴纳保险,会导致你的间断保险缴费,最后退休时,工龄会减去这段时长(工龄变短),导致退休费变少。不过,等你退休恐怕还要好几十年,那时什么政策,只有天知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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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15
1、肯定是有区别的.
2、新单位要是不想找麻烦,得保证新招聘的人员没有劳动纠纷之类的。
3、能否代替的看单位了,有的比较宽松能证明你和别的单位没有关系就行,但有的单位比较死性了,主要是管人事的人懂不懂了。
4、当然算了,只要单位给你发工资就是有劳动关系,上不上保险是两回事,不给你上保险是违法的,其实你是可以告他的。
5、新合同法只是要加强劳动关系的管理,以后只要和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得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07-07-20
是有区别的,协议的效力要小于合同,
一般大一点的单位都会要的,不可以,要回去开,
算正式的劳动官司,有事实劳动,但没有转档案新单位可能不认可过去的劳动事实
新法与这没有关系
当然会审查的更严格
第3个回答  2007-07-15
协议和合同有小的区别,大致相同吧,主要看具体内容如何。凭失业证明完全可以了,不必再要什么解除关系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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