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有效吗?或者违约责任不明确的有效吗?

如题所述

只要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如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等有约定,而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有效的。没有违约责任的条款,不影响这合同的效力。
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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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4
有效的

只有以下情况,合同才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是基于其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依法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追问

可是,不是说合同内容必须包括什么姓名、标的物、事件、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吗?

追答

这个是应然和实然的不同。就像刑法规定不准杀人,不是照样有人杀人吗?
法律规定,必须包括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有人不遵守,107条就提供了这个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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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04
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般都有效。

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可以通过事后补充协议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通过上述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公平原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理的损失。
第3个回答  2011-08-04
只要具备了劳动合同的要件,该合同就有效。劳动合同的要件包括: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劳动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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