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的时候,回了原籍,档案也回了原籍。第一份工作在单位A,A原本说他们可以接受档案,于是将报到证交给了A,A还盖了章,结果日前换工作到单位B,B要求出示报到证,档案,身份证,户口等信息,找A,A却说他们04年以后就不接受档案了,于是到人才中心,称,该报到证已经被A盖章,就无效了,报到证无效,新单位又要要,这下我该找谁啊?如果办不了手续,工龄包括其他问题就无法落实。。请指条明路。
意思就是,原本A没有档案接收的资格,档案一直在人才中心,报道证却被A盖了章
那也没有作废呀,还能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