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有六大特点,分别是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合法性等基本特征。
社会组织的产生,其动力来源于功能群体的出现,以及群体正式化的趋势。在社会的演进过程中,一方面,功能性群体自然演化成了正规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一些社会群体的正式化,也造就了组织的形式。
组织可以通过社会功能的专门化、社会动员和社会暴力三种原因而形成。现代人类社会的组织同样具有上述的特点,各有不同。
像各种跨国公司是功能群体演化成的组织,而军队则一直是战斗群体正式化的产物。那种认为社会组织只能通过社会分工来产生的观点是片面的。
主要特征有:
1、特定的组织目标。组织目标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表明某一组织的性质与功能,人们围绕某一特定的目标才形成从事共同活动的社会组织。组织目标是组织活动的灵魂,它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
2、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个体或两个以上的个体组成的系统。组织成员是相对固定的,成员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一组织。
社会组织如无固定的成员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实体基础,进入或退出一个组织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一般都要经过组织的考核与审查。
3、制度化的组织结构。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并提高活动效益,一般都具有根据功能和分工而制度化的职位分层与部门分工结构。只有通过不同职位的权力结构体系,协调各个职能部门或个体的活动,才能顺利开展组织活动并达到组织目标。
4、普遍化的行动规范。它一般是以章程的形式出现,并作为组织成员进行活动的依据。组织的行动规范是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它通过辅助的奖惩制度制约组织成员的活动,以维护组织活动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