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转业的能否留在驻地?需要什么条件?

我老公是海军,技术副营,30岁,我俩新婚,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他家乡湖北,我一直居住在辽宁,想问一下他能转业吗?如果能转业能留在辽宁吗?需要我们结婚满几年吗?军人留在驻地有什么限制条件?

因为你们是新婚,如果你不是在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即沈阳、大连),你丈夫现在就可以转业到你户口所在的城市。如果你户口是在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即沈阳、大连),你们还得坚持两年才行。

有关政策

辽宁省军转干部接受安置政策原则上以中发【2001】3号文件为依据。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6、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7、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另外,根据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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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9
先办随军,你的户口就可以落在当地了。然后,大连好像是3年你家就可以安在那里了,其它小些城市几乎没有限制。前不久出台的规定好像更宽松了。你可以让老公问问政治部门到底是几年。
第2个回答  2011-08-26
你户口随军,结婚满2年即可
第3个回答  2011-08-19
估计有点难度。有关系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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