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有一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医保,突然离职,一个月后来追工资,求助!

我这里有一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医保,工作了两个月,第一个月已经在第二个月10日发了工资,,但第二个月月底30日他口头说离职没有书面离职,第二天就没上班了,也联系不上他,一个月后他来追工资,请问该怎么处理?

应该支付其工资,如果对方告到劳动局,老板可能会支付一个月双倍工资作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那他无故离开不用赔偿我损失?

追答

造成重大损失可以要求他补偿你,所以说最好是协商嘛!你给一部分,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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