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亦杯尽管才一级,答得比7级都要好!
认真,仔细,正确。可以采纳他的了。
其实,这个题要做对,非常简单!先行词不是人,定语从句缺少主语,只能填关系代词that或which,不能省略,不能填关系副词(where(更别说when, why了)
问题是:这题句本身是不是有问题? 从句的时态用得对吗?是虚拟语气对吧?省略了什么if 从句,能补回去吗?定语从句还原后,这样的表达正确吗?逻辑上对吗?
我感觉是有问题的。
我们可以将句子改一下,比如我现在在宁波,现在高铁速度很快,可以达到350km. 在一个小时之内,就可以到达杭州。而我们的祖先,用走路的方式,要用days . 我们这句话,就可以改为:
In an hour,we Ninbonese can travel to Hangzhou, which would have taken our ancestors days to reach.
定语从句可以还原为:
Hangzhou would have taken our ancestors days to reach if -从句。
我们暂时不要这个从句,也不用这个时态,我们就讲这个过去的事实:
Hangzhou took them days to reach. 这句话对不对。
这里的take 本意是:取走,拿走,也可以转意为“花费”,宾语是“时间,或表示时间的单位”。 问题就来了,HZ以发出take 这个动作吗?
是的,你可能说,这个句子可以转换为:To reach Hangzhou took them days.--> It took them days to reach Hangzhou.
对于这句话,我们没有异义,因为这句话的主语是不定式表示的这件事,是“做这件事”took (花费了,占用了)他们几天的时间。这样的主谓搭配是自然的,合理的。
而类似于:The school takes me an hour to reach. 这样的句子总觉得有点怪。
我感觉,当take 作花费,需要解时,其主语应该是事情,用不定式或动名词,常用的是形式主语it,将不定式这个真主后置。而不是用表示“事物”和“人”的名词。
查到一个类似的句子:
With a modern airliner you can travel in one day to places which it took a mouth or more to get to a hundred years ago.
所以现在看来,这个空填入which/that it 更好些。 而这个从句的谓语,直接用过去时态就OK了。用would have done sth., 则省略掉的虚拟条件句就是:if .... had done sth. 这。。。中填我们的祖先吗?还是什么?had done 什么事呢?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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