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池(事故水收集池)是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构筑物的一种,在处理化工、石化等一些工厂所排放的高浓度废水时,一般都会设置事故池。
原因在于当这些工厂出现生产事故后,会在短时间内排放大量高浓度且pH值波动大的有机废水,这些废水若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会给运行中的生物处理系统带来很高的冲击负荷,造成的影响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有时会造成致命的破坏。
为避免事故水对污水处理系统带来的影响,因此很多污水处理场设置了事故池,用于贮存事故水。
标准: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事故池时(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占用容积不得超过事故池容积的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污水处理事故池不可作为事故储存设施,不能把风险进一步转加到污水处理系统。
扩展资料
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
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池
事故池(事故水收集池)是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构筑物的一种,在处理化工、石化等一些工厂所排放的高浓度废水时,一般都会设置事故池。原因在于当这些工厂出现生产事故后,会在短时间内排放大量高浓度且pH值波动大的有机废水,这些废水若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会给运行中的生物处理系统带来很高的冲击负荷,造成的影响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有时会造成致命的破坏。为避免事故水对污水处理系统带来的影响,因此很多污水处理场设置了事故池,用于贮存事故水。
事故池容量的确定
事故池容积应包括可能流出厂界的全部流体体积之和,通常包括事故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量、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量和事故时雨水量。
1.1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等于消防水流量与消防持续时间乘积。化工企业消防水流量通常为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冷却水流量、车间或装置喷淋水量、化学消防需水量(如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等。在设计中,首先根据生产性质、危险类别确定消防用水量最大的单元,然后将各类消防用水量相加,可得最大消防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1.2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
1.2.1储罐区
储罐区溢流出的液体量等于全部储罐总泄露量减去封闭于防火堤内的液体量。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大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的二分之一,但一般小于或等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一旦储罐发生火灾,着火罐内的液体将泄漏,暂时储存于防火堤内,同时着火罐和邻近罐消防冷却水不断喷淋,消防冷却水与泄漏的液体混存于防火堤内,随着时间推移,防火堤内液面不断上升,混合液体逐渐溢出防火堤。实际上,火灾与爆炸范围与程度是随机的,储罐液体的泄漏量难以准确估算,为安全起见,笔者建议储罐液体泄漏量按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计算。
1.2.2装置区
装置区可能泄露液体有管道、反应容器、中间罐等,装置区可能排出的液体量有两种方法。方法一,根据装置操作特点、管道直径及长度、容积或罐体尺寸计算确定。方法二,根据物料和水平衡计算结果确定。装置区一般就近设置事故存液池,但装置消防排水等“清净下水”应排入全厂事故池。
1.3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
由于事故紧急停车,导致管道残存液体必须排出,该部分液体也进入事故池,液体量根据管道直径及长度计算确定。
1.4事故时雨水量
事故时降水量一般根据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计算确定,雨水量等于降雨量与汇水面积的乘积。降雨强度可通过查阅当地气象资料获得,汇水面积一般取装置、罐区或堆场占地面积并适当向外延伸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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