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我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吗?

如题所述

不能因为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就阻止男方探望孩子。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不能相互联系。男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你不可以阻止他探视孩子,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法律分析
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净身出户并不能够减少对子女抚养的法定义务啊!如果想少给子女抚养费,很简单,与对方达成协议。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如果对方不同意,就要进行法律诉讼。除非对方有可能严重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时,才能够请求法院剥夺探视权,否则任何人不能够任意剥夺这项权利,不管要不要抚养费。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女方也不能擅自不允许男方看望自己的小孩,换句话说女方单独没有权利阻止男方探视自己的小孩,因为探视孩子是男方的固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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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4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不想让对方看孩子那是根本行不通的。作为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即使他不支付抚养费。那也不能剥夺父母看孩子的权利。抚养费的问题。可以从中协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14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一方不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于情于理说不过去。

支付抚养费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拒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强制执行对方,而不能以此为由不让对方看孩子。离婚后也要负起做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第3个回答  2021-08-14
离婚以后如果孩子还没有长大成人的话,双方都是有义务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对方不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当然了,孩子的话也是属于双方都可以看的,也就是说你们自己约定,比如说是一周看一次还是一个月看一次。
第4个回答  2021-08-14
如果离婚后因为法院判决要给付对方抚养费,如果不付抚养费,你是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你也可以有权利不让对方看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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