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师招聘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聘用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五)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人事关系放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六)聘用人员可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