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酒驾被罚款拘留,如果不去处理会不会有其它的

如题所述

“酒驾”即为酒后驾驶,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据统计世界上交通事故的60%与酒后驾驶有关。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驶也是绝不容忍的,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下面我来介绍以下酒驾后法律如何处理:

酒驾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驾。

酒后驾驶如何处理:轻则罚款,重则行政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如何处理: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法律规定

酒驾的法律处理视情况而定,如果酒驾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程度,那么该酒驾行为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法规调整;如果酒驾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触及刑法规定,那么该行为同时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同时调整。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其中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主要是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刑;还有一个就是如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司法案列

在河南的一起案例中,被告人侯光辉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奇瑞轿车沿河南省舞钢市钢城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行至铁山大道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酒后驾驶,经鉴定,侯光辉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23.7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侯光辉被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5月5日下午,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案系《刑法修正案(八)》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的全国首起“酒驾入刑”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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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8
都要拘留了,你能不去?否则网上通辑!本来是小事变成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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