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买房落户新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此次政策明确,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这体现了落户门槛降低、落户方式灵活的导向。从此类政策规定可以看出,包括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等过去不能挂靠户口的物业,现在也具备了户口挂靠的条件,这显然有助于增强此类物业投资和持有的吸引力。实际上除了浙江以外,全国其他城市也有过创新。比如说,4月14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明确,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这都体现了较好的政策导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第一款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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