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区人才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绍兴工作(除博士及选调生外,其他补贴对象为到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与越城区注册且纳税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绍工作5年,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安家补贴按照本文件中第十条实施细则<企业新引进高级人才、副高及高级技师安家补贴>执行)。(2)具体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3万元,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2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每年补贴6000元,补助三年。各区、县(市)可根据当地重点产业制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列入目录的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由属地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上浮比例不超过政策补贴标准的30%)。在绍自主创业成立企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市属单位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保障,各区、县(市)及滨海新城的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法律依据:《绍兴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之三规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2.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对受邀参加应聘求职、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高校在校生,给予200—1500元交通补贴,并按每人每天150元标准安排食宿;超过1个月以上见习实习的,给予相应交通补贴,并按照专科(高职)、本科及以上分别为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给予接收企业最长12个月的见习实习补贴。邀请高校、专业机构等相关专家和负责人开展对接交流,由邀请部门负责交通食宿,并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补助。对参加人才、人社部门开展招才活动的企业,由组织方统一保障交通食宿或给予相应补贴。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来绍工作后给予下列补贴(各区、县〈市〉可根据当地重点产业制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列入目录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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