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办转学去教育局找谁?

如题所述

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一、流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转学的办理事宜

1、同区内公办学校不予转学。

2、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3、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4、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5、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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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5
转学这件事,如果当地教育局也没有办法解决,只能暂时登记,到有学位的时候才能解决的。因为转学需要接收学校有学位才能接收的,而原来学校已有学位,所以教育局的暂时不给解决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人人都一申请就一定能到接收学校去的话,人满为患,这也不符合管理的要求。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多理解,暂时登记,有学位时才转哟。
第2个回答  2022-04-01
去小孩就读的学校找德育处办理转学手续,他那里就有流程
第3个回答  2022-03-31
应该去教育局找局长。跟局长说明转学原因或者是转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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