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境内的原则,有些企业在境外注册,但被认定为居民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所以会出现“非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举个例子,比如中国移动公司,90年代在香港上市融资,成立“中国投(资)”企业,但“中国投”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内,“中国投”再返程投资国内成立的企业,在 原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被投资企业被认定为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应外资优惠。
3.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后,外保证过渡期的政策稳定,再发文确认 境内被投资企业仍然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享受相应优惠
追问第3点的意思是不是:实行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后,虽然暂时按照老税法处理,但是以后会把境内被投资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