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究竟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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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背景:

王阳明在贵阳北部修文县县城龙场镇龙场悟道之后 , 非常深切地了解到了生命的真相,是一种苦思后的彻悟。王阳明认为心灵态度决定行为方式、世界观点。

例如《列子》故事之“疑邻窃斧”。从此与朱熹学说分道扬镳,建立了心学体系大成的开端。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

反对程朱理学“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的知先行后说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轻行、“徒悬空口耳讲说”的学风。

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朱学之偏。

阳明先生的思想大致由三部分组成:

1、心外无物

这在哲学上属于本体论,构成了他对整个世界的基本看法,即世界观。

2、知行合一

在有了心外无物的世界观之后,阳明先生就需要依照其世界观来建立起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就是说,要转向实践和行动。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知行合一说。

这改变了此前思想家们把知与行进行分割、区别的做法,认为知行本为一体,是相互包含的。更为重要的是,王阳明将知与行由简单的人的行为的两个部分,合一上升到一个本体概念。

也就是说,知行合一的本体不是手段性的东西,而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本来样态和应然样态,这使得儒家的生命哲学在心的层面上得以展开。

3、致良知

知行合一强调知行是生命的本体,但并没有说清楚知什么、行什么的问题。所以,阳明先生在晚年明确提出知行的本体就是致良知。这使得知行合一的生命本体有了明确的内涵与方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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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6

意思:认知与行为的结合意味着物体符合主体,知识指的是良知,行指的是人的实践。知识和行动的统一既不是通过知识吞噬并行,认为它是知识的方式,也不是吞没它,认为行便是知。

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知道(“知道”),还要练习(“行动”)团结“知识”和“去”,才能被称为“好”。对良知,知识和行为,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团结“知识”和“去”,才能被称为“好”。对良知,知识和行为,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

因为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知道是行的想法,行是知道的工作;知道是行的开始,行是知识。”它意味着道德是人类行为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道德要求实现“良知”的努力。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思想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是“良心”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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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王阳明开辟贵阳县北部修文县龙昌镇的龙场后,深刻理解了生命的真相,这是经过艰苦思考后的一种深刻理解。王阳明认为,心态的态度决定了行为方式,世界的观点,如“列子”故事中的“绑架嫌疑人”。

从那以后,他脱离了朱熹的理论,建立了思想体系的伟大体系的开端。王守仁的知情与行为的统一主要针对朱雪,反对朱熹的思想。反对程朱立学的“学习和做两件事要做,认为先知必须知道,然后才能做”,先知道先做什么,然后重新认识光,“在空中说话”。

包括陆九渊在内的程祝李雪主张“先知道先做什么”,将知识和实践分为两个部分,并认为在知识实践之前有必要先了解知识。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朱学之偏。

历史:

“知行”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它始于“尚书”和“左传”。 “尚书”的说法是“知道并不困难,但很难做到”。 将在说。知道认知或良心,行为是指行为和行为。在中国哲学史上,知识与行为的关系主要是指道德理解和道德实践。

其代表人物是朱熹和王守仁。它也指一般认识论的含义。特别是在晚清和民国时期,代表是孙中山和毛泽东。

汉代以后和北宋建立之前,儒家思想受佛教佛教的影响。儒家思想对社会上层基层的影响远远弱于汉代。因此,在宋代,儒家一方面恢复了儒家的地位。该方还希望为帝国建立一套道德规范。认识和行为的问题是儒家道德的核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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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科学知识,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是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王守仁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第3个回答  2021-01-02
第4个回答  2019-03-30

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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