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对方12万元,对方告到法院,法院冻结了我的工资,想问法院扣我的工资有什么标准?会给我留多少必要的生活开支?我每月工资1100元,最后我能留多少?我还有个未成年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孩子吗?
能具体点吗?我就想知道我1100元工资,能留给我和孩子多少钱?
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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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的其他行为限制: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3、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