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店里上了5天班,老板辞退我,根据劳动法应该要给我工资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试用期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不能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80%。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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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0
您好,是需要支付的,如果老板不支付您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投诉,如果效果不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0
应该,做1天也要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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