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肢体残疾二级的人,因为骨骼很脆一不小心就会骨折。这31年的生活都是靠父母照顾着,还要给我治病。可是父母也都是靠种种地的农民,父亲偶尔打些零工,生活也不富裕。前两年村里给我办了低保,每个月可以领100块的生活费。后来听别人说残疾人可以把残疾证放在个人企业单位里,企业单位可以帮残疾人交社保,让残疾人将来有保障。父母帮我也就找了家厂,把残疾证放在了那里,因为他们的年纪现在也都60了,照顾不了我都少年了,让我以后老了有个依靠。可是我现在遇到了问题,民政局的通知说要我我只能选这一项保障,有低保不能有社保。我每个月的医药费最少也要100多,那还是在每天很小心的生活下。社保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有个保障,现在厂里面是在给我每个月的交保费,但是我本人现在没有享有一切待遇。我该怎么办?舍弃哪个我都没办法生活?请大家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