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用残疾证在单位保的社保,在还没有能够领取保证金的前提下也不能有低保吗?前提是我没有生活来源。

我是个肢体残疾二级的人,因为骨骼很脆一不小心就会骨折。这31年的生活都是靠父母照顾着,还要给我治病。可是父母也都是靠种种地的农民,父亲偶尔打些零工,生活也不富裕。前两年村里给我办了低保,每个月可以领100块的生活费。后来听别人说残疾人可以把残疾证放在个人企业单位里,企业单位可以帮残疾人交社保,让残疾人将来有保障。父母帮我也就找了家厂,把残疾证放在了那里,因为他们的年纪现在也都60了,照顾不了我都少年了,让我以后老了有个依靠。可是我现在遇到了问题,民政局的通知说要我我只能选这一项保障,有低保不能有社保。我每个月的医药费最少也要100多,那还是在每天很小心的生活下。社保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有个保障,现在厂里面是在给我每个月的交保费,但是我本人现在没有享有一切待遇。我该怎么办?舍弃哪个我都没办法生活?请大家帮帮我!

如果真是民政局的通知,只能将是民政局同志在执行政策时很“机械”,因为残疾人低保的前提是:重度残疾,没有收入或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你将关系挂在厂里,解决了企业使用残疾人的指标,你没有取得实际收入。
建议你亲自去民政局做一个协商、说明,也许有转机。
协商时要做到相互理解,不要指责,不然就会出现“公事公办”,最终办不了。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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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4
作为一个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人员,我很高兴能正面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国家政策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每年必须参加残疾人保障金年审,目的是为了提倡和鼓励用人单位招纳残疾人用工,保障残疾人生活来源。
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通过合法程序招用残疾人,必须上缴残疾人保险金。而这个合法程序是指依照劳动法规定,在录用招聘人员时,必须签订合同,为其购买“四险”,即医疗、工伤、失业、养老四种保险,这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其实按严格的说法,你所说的“把残疾证放在企业单位里”,然后享受“打折”的待遇,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是残疾人必须在企业工作,享受一切应该享受的待遇,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样一来,你的生活出现什么问题,就能得到合法的保障。同时,在企业享受购买社保,民政部门也就不能为你购买“低保类”的社保了,因为一个人的社保只能挂钩一方,不能两方同时购买。社保系统只能选择其一,这个你必须理解。坦白说,这个问题不是协商就能解决的,因为这不是人为问题,是社保系统默认的,硬性规定的问题,人为无法更改。
因此,希望你能理解,也能谅解工作人员,也希望你自己考虑清楚,必须舍弃一方,以合法地享受你的待遇。
第2个回答  2012-06-15
你领会错了意思,不算有低保就不能有社保,是你的收入超出了最低生活保障的限额。这种情况很普遍,一般是自己权衡放弃哪头。
第3个回答  2012-06-08
你好,我也是个残疾人,算是几级我就不知道了,我今年才十七岁,家庭也蛮困难,为了以后的生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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