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综合文秘是做什么的?

如题所述

一般是两种:

1、法官助理或书记员。记录案件审判笔录、文书工作、辅助决策工作、信息工作、会务工作,文书立卷和档案管理工作、督办工作、行政事务工作、合议笔录、送达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帮助法官写判决书、裁定书,当然还负责庭里的其他文字方面的工作,写简报、做每月案件情况统计什么的。


2、法院的行政人员。这些主要是法院的办公室、打印室、档案室等等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全部都做行政方面的文字写材料什么的。打印室、档案室就是给别人打印法律文书,收文的处理和发文、讲话、汇报、总结、管档案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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