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使中前车急停导致后车追尾,后车全责。前车紧急制动后车未及时刹车属于未保持好安全距离造成的追尾。诸位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追尾
前车急停,或者停在禁止停车的地方,被追尾了,那也是前车的责任。这也是有具体情况,虽然在后面行驶,一定要保持车距。
汽车满载货物时刹车距离过长,如遇前车突然刹车极易造成追尾,所以,一定要与前车保持适量的安全距离。
因此,跟车不能过近,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随时准备随前车紧急刹车而刹车。尽量避免紧急刹车。有情况要提前减速,使用点刹车提示后车。
扩展资料:
另外,追尾事故还有主次责任的划分:
1、如果在夜间行驶时,前车没有开启尾灯或者是尾灯损坏造成的追尾事故时,后车负主要责任,前车负次要责任。
2、如果前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没有开启危险警告灯或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此时发生的追尾事故则后者负主要责任,前车负次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这五种追尾,可能是前车的责任,别傻傻跟人私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追尾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这6种追尾都是前车全责,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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