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三个原因:
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制定和实施对外政策的基本依据,是其对外活动的动因和归宿.
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利益的对立是国家间分歧、摩擦乃至冲突的根源.
任何国家都不应以维护本国国家利益为理由,侵犯别国的主权和安全,干涉别国内政。
国家利益就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以生存发展为基础的各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在整体上具有积极意义的事物。
国家利益主要包括: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安全利益和外交利益等方面。国家的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核心。
我国的国家利益主要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的防卫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军事机关,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分工负责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的管理和防卫工作,共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十二条国家根据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的需要,加强防卫力量建设,建设作战、指挥、通信、测控、导航、防护、交通、保障等国防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国防设施的建设,保护国防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