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社保缴费基数2022年

如题所述

一、德州城镇职工社保
1.在职职工以2020年平均月工资申报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74906元),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

二。参保单位登录德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报首页-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2021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为方便申报,提高效率,参保单位在网上签字盖章《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申报承诺书》,然后将扫描件发送到社保经办机构相应部门的官方邮箱。

参保单位应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如实申报缴费,《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个人签字公示表》经职工签字认可后留存备查。

三。申请期限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德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凡在德州市登记注册、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市民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等四种网络支付渠道进行支付。缴费人选择以上缴费渠道后,按照系统提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份选择保险代理机构(如果有多个参保登记,如果只有一个保险代理机构不提示)核对信息(必须是德城区代理机构和德城区税务局)确认缴费”。

此外,参保居民还可携带有效保险凭证到参保人所属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代收点办理。

提高德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仍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出资,其中省财政出48元,其余12元由市、县财政共同出。调整后,每人每年至少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72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我市建设幸福德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在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了一个新台阶。

去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解决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92万人,参保率98.3%,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73万人。

三、德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2德州城乡居民缴纳医保,每人320元!

2022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人均580元,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人均320元。对持有居住证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县(市、区)财政按当地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2月,参保居民已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待遇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个人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2月底,待遇时间为缴费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可以在6个月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此外,2022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90元,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拨付。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贫困人口、孤儿和困境儿童给予全额补助;对低保等其他困难群体给予固定补助。对集中征集期结束后新认定的政府资助人员,已缴费的不再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资助参保手续。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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