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对策

如题所述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山西段沿线地质灾害有9种,主要有5种,即滑坡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塌陷、黄土湿陷。根据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分布范围、现状和预测情况,采用综合性、预防性原则和定性半定量方法,以及两种以上灾害就重不就轻的原则来划分危险性大小。

土地适宜性评价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来确定,即危险性大的土地适宜性差;危险性小的土地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土地适宜性评价详见表10-11、图10-10。

图10-10 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山西段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

1.危险性大;2.危险性中等;3.危险性小;4.危险性分区界线;5.地质界线;6.输气管线;7.压气站(清管站)

表10-11 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分类表

管线在山西段总长323.484km,以临汾盆地为界,西段以采空塌陷、滑坡、黄土湿陷为主;盆地区以地震液化为主;东段以煤矿采空塌陷、地裂缝、滑坡、崩塌、黄土湿陷、泥石流为主,总体危险性中等—大。土地适宜性基本适宜和适宜性差。其危险性和土地基本适宜性所占的比例为:危险性大、土地适宜性差,全长87.607km,占总长27%;危险性中等、土地基本适宜,全长188.347km,占总长58.3%;危险性小、土地适宜,全长47.529km,占全长14.7%。

二、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建议

(一)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总的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对于滑坡、崩塌等影响范围较小的点状灾种,应坚决采取局部绕避的方法,一般不予工程治理,对于黄土落水洞、黄土陷穴密集分布区地段,应适当移动管线位置;对于瓦斯爆炸和煤层自燃灾害,应采取防火和防塌陷的工程措施;对于地面沉降、黄土湿陷、地震液化这些面状灾种,应采取限采地下水或防水工程措施;对于煤矿采空塌陷、地裂缝或采空后尚未塌陷的地段,应采取治理和避让相结合的方法,即对于浅埋型采空区治理、深埋区避让,对于泥石流应采取深埋、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方法。

(二)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1.滑坡

本区虽然大多数滑坡已稳定,但考虑到煤矿采空对滑坡复活的影响,建议管线应尽可能靠近公路、铁路等建筑物,远离滑坡区,加大与滑坡的距离。因为这些建筑物在走线和施工中考虑了致灾因素。在黄土边坡陡坎下施工时,应与陡坎保持一定距离,在稳定性差构造发育的岩质边坡段施工,应禁止大开大挖,避免诱发新的滑坡。

2.崩塌

崩塌属易发多发灾害,具有规模小、分布广等特点,管线经过崩塌地段时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远离崩塌体及高陡临空危岩体。

3.泥石流

管线通过泥石流沟要根据冲沟坡降和沟中堆积情况,管线适当深埋,坡降大的地段,谷底为松散层的埋深要大于3m,谷底为基岩时埋深2m即可;坡降小时,可按设计埋置。对于泥流分布区配合当地植树造林等措施,逐步减少水土流失;管线尽量靠近公路铺设。

4.煤矿采空塌陷

对于浮山县境内的采空塌陷采取绕避措施,改线方案见图10-11。原管线长5km,改线后5.9km。

图10-11 改线方案图

1.设计管线及桩号;2.建议管线;3.煤矿矿界;4.煤矿采空区;5.崩塌及编号;6.滑坡及编号;7.地裂缝及编号;8.采空塌陷及编号

对于蒲县—临汾尧都段、阳城段全部采用抗变形结构铺设管道,因为此两段目前还未发现有裂缝与管道相交。其方法是在输气管线底部铺设一定厚度的钢筋混凝土层,必要时在管道两边加设钢筋混凝土墙,形成钢筋混凝土框,并在管道两边预留一定的错动空隙。

在泽州段,由于地下采空区埋深相对较浅,应采取高压注浆法对其进行治理。

应当指出的是,在输气管线下未开采的煤层,应留设一定的保安煤柱,保安煤柱管线两侧分别不小于100m。

5.黄土湿陷

对于I级、Ⅱ级自重或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应采取换土或强夯法处理。

对于Ⅲ级自重或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应采取冲击碾压、土桩挤密法处理。

6.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防治重点应放在对地下水开采的管理上。建议当地水利部门对输气管线经过的屯里一带城北水源地制定严格的开采规划,尽量保持地下水补采均衡,制止城北水源地中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的进一步扩大。

7.地震液化

根据液化层的深度分别采取挖除液化层、加密法(如振动加密、砂桩挤密、强夯等),必要时可采取桩基础。

8.地裂缝

在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地貌单元过渡带及陡坎处是否存在新的地裂缝的迹象,在这些地段工程中采用抗变形结构。

9.瓦斯爆炸和煤层自燃

在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坚决禁止本区小煤窑的私开乱挖现象,煤炭生产要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加强井下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瓦斯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进而威胁到管线安全。小煤窑闭坑后,应将坑口堵塞,避免因空气流动出现残留煤柱自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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