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经开始使用,但是发票未开完合同还不能定价,可以转入固定资产吗?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开始使用,但是发票未开完合同还不能定价,可以先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后续发票开过来再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再按实际定价原值进行折旧吗?这样房产税要怎么进行申报?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可以先按合同暂估计入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后再进行调整,注意,会计准则规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入固定资产后,待办理竣工决算后进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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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先按合同暂估计入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后再进行调整,会计准则规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入固定资产后,待办理竣工决算后进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但不调整已计提的折旧。房产税按暂估价申报。
第2个回答  2019-12-04
可以先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可以这样进行折旧,
房产税先按暂估申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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