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商品房入住半年,阳台栏杆下2层的钢化玻璃外层自己爆裂,要物管来处理,他们说不属公共部分,他们不管。说:“如果阳台是围墙围的外墙才属于公共部分,现在用钢化玻璃围的不属于外墙。”有这种说法吗?
商品房阳台栏杆属于公共部分。
公共地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建设部所规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部分,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房和管理用房以及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和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另一部分是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财政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分摊到商品房房价中的基础配套设施部分,如公共绿地、道路等。
业主对公共地方享有权利的原因在于,房价构成中包含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住宅小区非物业性配套公共建筑建设费如道路、公共绿地等。正因为享有权利,所以才要交纳相关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