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1.7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
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不宜大于2m。
【条文说明】7.1.7由于消防的吸水高度一般不大于6m,吸水管长度也有一定限制,而大多天然水源距离市政道路可能不能满足消防快速就近吸水的要求,消防水池的设置时也受地形限制难以在建筑物附近就近设置或难以设置在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附近。对于这些情况,均要设置可接近水源的专门消防车道,有时还要设置必要的台阶等,方便消防车应急取水供应火场。
8.1.10建筑外墙设臵有
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脱落的墒体装饰材料或构造时,供灭救援用的
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设置在距离建筑外墙相对安全的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8.1.10本条是根据近年来的一些大火,特别是
高层建筑火灾的教训确定的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因建筑幕墙在火灾时可能出现墙体材料脱落而危及消防员和供水水的安全。
建筑幕墙常采用玻璃、石材和金属等材料。当幕墙受到火烧或受热时,易破碎或变形、爆裂,甚至造成大面积的破碎、脱落。供消防员使用的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要根据建筑幕墙的位置、高度确定。当需离开建筑外墙一定距离时,一般不小于5m,当受平面布置条件限制时,可采取设置防护挑檐、防护棚等其他防坠落物砸伤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