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13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包含以下条款的租房合同: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概况;
3、租赁期限;
4、租赁用途;
5、租金;
6、双方权利义务;
7、违约条款;
8、纠纷解决。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的建构逻辑,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广义的合同的效力,则是泛指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私法效果。在合同上,不仅有效成立的合同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或期限成就前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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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22
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如果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承租人继续向出租人交纳房租而出租人接受的,视为租赁关系延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