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l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A, C, D
【考点】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解析】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组成犯罪构成各要件的要素。例如行为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就是行为这个要件的要素。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区分标准并不统一。大体来说,如果只需要根据客观标准即可认定的要素就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仅根据客观标准还不够,或者说没有客观标准,只能根据评判者(如法官)个人的价值判断才能确定的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妇女”、“未成年人”就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而“情节严重”、“猥亵”则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因为前者不需要评判者个人的规范的评价,根据事实即可认定。这种要素虽有解释的必要,但对其解释结论没有争议,或很少有争议。后者则需要评判者个人的规范的评价,需要根据评判者个人的价值判断来认定,这种要素也有解释的必要,而且其解释结论经常会引起争议。很多学者认为:“记述的要素要求一种感性的认识。规范的要素要求一种精神上的理解。”(德国学者罗克辛语)例如,何为“猥亵”,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在同一地区,不同时代也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就在两个人之间,何时算是“猥亵”,何时算是正常的拥抱,也会有争议。这种需要价值判断才能认定的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情节严重”也是一个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因为何为“情节严重”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其标准会因人、因案件的不同而不断变化。根据这个标准,可以看到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贩卖”、“毒品”、“妇女”都是具有客观标准的概念,不需要评价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即可认定,因此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和“猥亵”则恰好相反。前已述及,认定“猥亵”并无客观标准。认定“淫秽物品”也无客观标准。有些人认为的“淫秽物品”.,在另一些人看来可能是艺术品。例如,含有“少儿不宜”镜头的电影海报、裸体的雕塑是否是“淫秽物品”,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因此,这两个要素都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区分标准是刑法是否有明文规定。刑法有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就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索就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不具有这个目的,就不可能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刑法之所以没有明文规定这些要件,不是因为构成犯罪不需要这些要件,而是因为这些要件众所周知,不需要再明文规定。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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