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被告乙按欠条归还欠款6000元。法院查明,5月10日,乙向甲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欠款8000

1.分组分别从原告、被告、法官不同角度进行证据分析,
2.要求出具书面分析意见形成过程:初步想法—所有的法律及理论依据---查阅搜集资料形成—最终选取对己方有利的观点意见
3.考虑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意见,准备好己方的应对。

问题多,一个一个回答,看看能不能满足你的需要。
1、你的问题已经说明“法院查明,5月10日,乙向甲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欠款8000”,那么对法院来说,这就是查明的事实,是一个法律事实。
1.1、对法院来说,既然都已经查明事实了,也就是说已经通过分析证据得到了这一个事实。根据这一事实,必然导出一个结果,那就是原告请求成立,被告应当归还原告借款6000元。
1.2、对原告来说,法院已经认定了,还分析什么?
1.3、对被告来说,法院已经认可了原告的证据,分析有用?
2、你没说己方是哪一方啊,难道要分别从甲乙双方分析?你这个问题本身也有问题,证据分析要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性来分析。初步想法是什么?法律理论依据请参照《证据规则》。查阅搜集资料是当事人的义务。选择对己方有利的观点意见的前提是,有证据基础,在双方的证据基础上,根据对方的请求或抗辩,提炼对己方有利的观点。
3、还是那个问题,你没说己方是哪一方,以及所处的诉讼阶段,可能性太多,就不回答了。

题外话:
4、你这个问很外行。。。首先,就抛出“法院查明”。在法院查明的基础上,就不存在针对证据如何如何,只能针对查明的事实作辩论,阐明观点就完了。如果你还在纠缠证据如何如何,那么法院根本就不会理你,已经查明的法律事实,就是定案的依据,基础。
5、你这个问题没有限定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举证、质证完毕?辩论终结?毕庭?宣判后?上诉期?二审?二审举证、质证完毕?二审…………每一个阶段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
6、甲起诉请求归还6000元,但是法院查明的证据是欠款8000,这是不是说明了原告甲本身就很2?当然这个肯定是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可以自由处置自己合法的实体权利,甲只请求6000,在证据的范围之内,查明欠款8000,判决返还6000就是了。我想这可能是你打字的失误。
7、这么专业的问题,才给5分。。。哥也就是闲的无聊,看你这问题错漏百出,没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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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8
你要求的内容很多,建议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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