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辆堵小区大门口业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业主车辆堵小区大门口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恶劣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因物业费起纠纷,“任性”业主驾车堵小区大门泄愤被警方行拘10日罚500元

近日,三亚市天涯区友谊路某小区一名业主开车将小区大门堵住,导致小区内的住户车辆无法进出。原来,该业主因未缴纳物业费,被小区物管公司强制停水停电,他一气之下驾车堵门泄愤。

12月16日18时许,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区物管公司的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业主驾驶两辆小汽车故意堵住小区大门,严重影响了小区其他住户车辆正常通行。

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看到,该小区大门口横停着一辆黑色小汽车和一辆银色小汽车。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驾车人李某同意分别将两辆车驾离现场。为查明案情,民警将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李某(男,39岁)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李某系该小区附楼2层的住户,楼前种有一棵风景树,风景树的树枝透过窗户延伸进李某的屋内,李某曾多次要求物管公司修剪,但一直未能得到处理。李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以各种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表示不满,共计拖欠物业费6万多元。

12月16日,物管公司再次催缴物业费,但李某仍然拒交。为此,物管公司停了李某家的生活用水与用电。当天18时许,李某发现自家水电被停,一气之下分别驾驶两辆小汽车停在小区大门口挡道。

经询问,李某如实供述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天涯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纠纷,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应采取任何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

(三亚日报吴英印陈积雄)

参考资料:三亚市人民政府-“任性”业主驾车堵小区大门泄愤 被警方行拘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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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0

呵呵

这个要看造成的后果,堵门会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侵害其他业主权益,轻的治安处罚,严重的触犯刑法可判刑,最高3年-7年有期徒刑,如果涉及到人命,会更严重些,也许会有民事赔偿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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