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

我和老婆18年11月结婚的。12月她就怀孕,然后她公司12月才买的社保,而我要2月份才能买社保。医疗保险因为一切来的太快也没来得及去买。现在我要怎么做才可以享受到医疗和生育保险的补贴?很重要,求各位帮帮忙!!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从经办日期计算),并且产假期间没有间断。

二、企业为职工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及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原件、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及生育并发症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4、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所在单位的证明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配偶是城镇居民的,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三、女职工生育津贴为上年度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2、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四、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

1、女职工正常生产的,定额为1500元,剖宫产的,定额为2500元。

2、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其医疗费用还可按4000元限额据实报销。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的疾病为:异位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母婴血型不合、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子宫破裂、早期产后出血、羊水栓塞、产褥感染、晚期产后出血。

五、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

1、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600元;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为400元;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定额为20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00元;

5、绝育手术的,定额为300元;

6、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000元。追问

请不要复制。我要解决办法,而不是看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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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7
1、每年8月至12月底为下一年度集中缴费阶段。未缴费的原则上不补办。
2、新生儿出生28天内落户并一次性补齐全年医保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
3、除非你俩(或者其中一人)户籍发生变动,落户60天内可在户籍地一次性补足医保费,至缴费后的下月开始享受医保。
4、生育医疗补贴就1500(我是湖南的),两人都参保也只有1500。
纯手打,希望对你有帮助。追答

我说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你俩工作单位如果能在生育之前办好职工医疗保险也是可以的,也只有1500的生育补贴。

追问

意思是说,我不需要买够1年也可以享受吗?

追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我的回答里面说清楚了。如果是职工医疗的话,每个省规定不同。我们这边拿到职工医疗卡(也就是单位给你在医保局办好职工医疗手续)就开始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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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27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1]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追问

我是说。网上说我交够一年才可以享受的。但是我老婆现在已经怀孕了。社保才开始买,医疗又没买。怎么办

第3个回答  2020-01-20
第4个回答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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