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23
《消法》规定消费者有九大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为了使这一权利真正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该项权利表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根据《消法》的规定,这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有权拒绝交易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为求偿权。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为结社权。

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为获得有关知识权。

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最起码的权利之一。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大量表现为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物品,甚至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的行为。

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
第2个回答  2013-12-23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4。求得商品和服务安全、卫生的权利
5。公平交易的权利
6。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
7。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爱尊重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8-15
(1) 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2张)
(3) 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4个回答  2013-12-23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主题是:
1997年:讲诚信 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5年:健康·维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第5个回答  2018-03-10

相对消费者如何维权,我现在更想说消费者如何受权,这里的“受权”就是“享受权利”。而且是享有股东的权利。因为,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楼上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这里,我也就不瞎凑热闹了。

对于我刚才所说的——消费者享有股东权益的话题,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你到便利店买瓶水,或者到饭店吃顿饭,那么你就可以获得该店相应的收益权(股权),这样你就成为了该店的股东了。如果持续每天在该店买东西,那么你的股份就会越积越大,相对来说收益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没有持续消费,那么你之前的股权还在,直到你提现为止。

也许你会问,这样商家不就亏本了吗?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消费模式无论对商家还是消费者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商家拥有店的运营权和管理权,消费者拥有店的收益权和监督权,但这里商家送出的股份不可能是100%的,而是其中一部分的。但即使这样,对消费者来说也是赚到了。那么商家呢?只要你的商品质量好,顾客乐意消费,那么这种通过赠送股权的方式也会大大刺激消费者消费。所以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都是互惠互赢的。

这种新型的消费模式,我想应该很快就会到来,而且可能会引起一股社会潮流。就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