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的官员行政制度

如题所述

  辽朝是契丹贵族建立的政权,在皇帝之下设立了两套官僚机构:一是北院,掌管朝廷大政及契丹本部事物;另一是南院,掌管境内汉人州县等事。俗称北面官、南面官。北面官设有北、南枢密院,有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等为其长官。北枢密院掌管全国军政,类似唐朝的兵部;南枢密院掌管铨选、丁赋等政。枢密院下还设北、南宰相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官名),北、南宰相都由皇族耶律氏和后族萧氏所把持。此外还有北、南大王院、宣徽院、敌烈麻都司、夷离毕院等。《辽史�6�1百官志一》说:“北枢密视兵部、南枢密视吏部,北、南二王视户部,夷离毕视刑部,宣徽视工部,敌烈麻都视礼部,北、南府宰相总之。惕隐治宗族,林牙修文告,于越坐而论议以象公师。”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监、诸卫等官,多用来安置汉人的,但是并无实权。地方的燕云十六州等汉人居住区,实行州、县两级制,州长官为刺史,县长官为县令。 辽朝先后形成五京制度。五京为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县)、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东京辽阳府(今辽宁省辽阳市)、南京析津府(北京市)、西京大同府(今山西省大同市)。五京中,只有上京是首都,其他均是陪都。至辽宋澶渊之盟后的极盛期,中京政治作用虽然加强,但仍没有改变上京首都的地位。   辽由北方游牧民族所建。其转徒不定、车马为家的游牧生活决定了皇帝的巡狩制,其政治中心不在首都,而在捺钵(契丹语“行在所”、“行宫”的音译)一切重大政治问题均在捺钵随时决定,是处理政务的行政中心。因气候、自然条件的制约,四时各有捺钵之地。   辽设南面官和北面官双轨官制,以“本族之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官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官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大部分官名及职掌沿袭唐制,并参照五代和宋朝的官制。官有实授、遥授之分。职事官与散官及阶、勋、宪衔、封爵、食邑户数等配套。辽代官名多有契丹语官名,如林牙即翰林,惕隐掌管皇族政教,夷离毕掌管刑狱,乙里免为诰命夫人,等等。 辽朝兵制  其兵制中斡鲁朵中的宫卫骑军兵甲,教练完习,简选天下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既担任保卫任务,又出兵打仗。另外还有部族兵、汉军、渤海军等。契丹是游牧民族,善于骑射,平时放牧渔猎,既是生产经济活动,也是军事练习。有战争很快即可集合成军。   辽朝的军队,平时约在二十万至三十万左右,而契丹部族全民皆兵,辽所能动员的兵力在总人口当中,比例很高,为164万2800人。由于保留着原始部族的痕迹,并处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迅速转化的历史阶段,军事制度初期多与本民族社会制度合为一体,进入长城以南地区后,既保有本民族特色,又逐步接受汉族影响,具有民族融合的特点。   辽朝皇帝亲掌最高兵权。下设北﹑南枢密院。北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一般由契丹人主管﹔南枢密院亦称汉人枢密院,掌汉人兵马之政,因而出现一个朝廷两种军事体制并存的局面。   辽军大体分为宫帐军﹑部族军﹑京州军和属国军。宫帐军,征集直属皇帝的着帐户壮丁组成,是契丹族亲军,供宿卫和征战,“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千人,置腹心部”。部族军,主要由契丹以外的部族壮丁组成,供守卫四边。以上两种部队是辽军的主力。京州军,亦称五州乡军,征集五京道各州县的汉族﹑渤海族等的壮丁组成。属国军,由臣属国壮丁组成。後两种部队为辅助兵力。辽初,贵族男子人人服兵役,年龄在15~50岁之间的列籍正军,兵器﹑战马自备。“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辽史·兵卫》)。后来,“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辽史·食货》)辽军以骑兵为主,主要武器是弓箭和刀枪。後期从宋朝传入抛石机式的火炮,编有炮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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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4
辽国的政治制度
  辽太宗(耶律德光)统治时期辽地域辽阔,在以北京为中心的契丹旧地和西北各游牧部落居地,实行奴隶制的统治,东部地区灭渤海国后仍实行原有的封建制,南部燕云十二州地,则继续实行汉人传统的封建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由此形成西部、东部、南部三个不同的区域。在这三个区域内居住着不同的民族,实行不同的制度,统一于辽朝的统治之下,因而其统治制度具有许多特点。
  1。斡鲁朵制斡鲁朵或斡耳朵,为突厥- 蒙古语的音译,意思是宫帐或宫殿。契丹为游牧民族,其君长习于帐居野处,以车马为家,随时迁徙,无城廓沟池宫室之固。辽朝皇帝各有自己的斡鲁朵,并有直属的军队、民户、奴隶和州县,构成独立的经济军事单位。斡鲁朵领有奴隶和财产,为皇帝个人私有,死后由家族后代所继承。帝后斡鲁朵有著帐局,以契丹族和奚族奴隶为著帐户,为皇族宫帐服役。斡鲁朵还领有 瓦里 (拘收宫室、外戚、大臣之犯罪者家属的机构),奴役契丹奴隶,从事狩猎和手工业生产。一批自西北游牧部落俘降的奴隶也隶属于斡鲁朵宫帐。辽圣宗时,大批解放奴隶成为部民和独立的部族。辽朝皇帝设契丹、汉人诸行宫都部署司,分掌各斡鲁朵所属契丹人和其他游牧民族、汉人及渤海人等事务。下辖州、县、提辖司、石烈(相当于县)、瓦里、抹里(相当于乡)、得里等组织。
  斡鲁朵制对加强皇权,维护耶律氏的统治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对后来蒙古人的制度有着直接影响。
  2。头下制在辽朝创立前后,战争频繁,契丹贵族都可以俘掠人口据为己有。他们把这些俘掠得来的人口安置在后方,建立了若干私城。自辽太宗会同三年(公元940年)起,经朝廷准许,有些规模较大的私城建州、设军、置官,成为头下军州。规模次于军州的还有县(城)和堡,共分三等。只有亲王、国舅、公主的头下军州可以建筑城廓,其余的头下军州只是一些寨堡和农庄、牧场。
  头下军州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既依附于领主,又隶属于朝廷。
  头下军州中由辽贵族俘掠来的汉人、渤海人和受赐的人口就是奴隶、部曲,从事农业生产。头下军州的属户,多数是称为部曲的依附农民和依附牧民,少数是奴隶。
  3。捺钵辽朝在建立城市后,皇族仍保持渔猎骑射的传统。皇帝四季出外游猎,其行在称为捺钵。辽圣宗以后,四时捺钵各有固定地点,形成制度。春捺钵在长春州(今吉林扶余他虎城)捕鹅,又在混同江钓鱼。夏捺钵在永安山和炭山放鹰。秋捺钵在庆州(今辽宁林西县以北)射鹿。冬捺钵在永州(今辽宁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汇合处)猎虎。皇帝出猎时,朝中官员随行。夏季和冬季,皇帝即在捺钵与北、南大臣会议国事,捺钵成为政治活动中心。
  4。枢密院辽初,辽太祖耶律亿自领兵马作战,次子耶律德光综理军务,加号天下兵马大元帅。辽太宗耶律德光灭后晋,沿晋制设枢密使管领汉人兵马。辽世宗耶律阮夺得皇位,囚禁天下兵马大元帅耶律李胡,采纳汉人制度,设契丹枢密使,以统领契丹兵马。契丹枢密院称北枢密院,汉人枢密院称南枢密院。
  辽圣宗时,韩德让(赐名耶律隆运)兼领北、南枢密使,综理军政,成为皇帝以下最高执政官员。此后,汉人官员可任北枢密院枢密使,契丹官员也可任南枢密院枢密使。北南枢密院于枢密使以下,设有知枢密使事、枢密副使、知枢密副使事等官职。
  5。中央官制契丹以东向为尚,皇帝宫帐座西向东,官员分列宫帐的南、北两侧。辽朝中央官制分为北面官与南面官两大系统。北面官管理契丹政事,南面官管理汉人事务,即所谓 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官制仍保持契丹氏族部落制的某些传统。职名多源于突厥、回纥,建国后又采用汉人官制的某些职名。部落联盟时期的最高官职称 于越 ,建国后仍保留这一称谓,但不实际任事,成为皇帝以下最为显贵的尊称。辽世宗耶律阮以后,北枢密使是最高的军事行政官员。契丹遥辇氏八部原以迭剌、乙室两兄弟部落最强大。建国后,将八部居民分别编组为以迭剌、乙室两部为核心的两大集团,分设北府宰相和南府宰相管理政务。两府宰相分别由后族和皇族充任。皇族从出的迭剌部,辽太祖时分设为五院、六院两部,首领称 大王.北、南院大王成为仅次于北、南府宰相的重要官员。乙室部也称大王,与北、南院大王并立。皇族事务专设大惕隐司管领,官员称 惕隐.后族事务设大国舅司管理,官员称 常衮 (敞稳)。皇帝有自己的侍卫亲军,又有宿卫和宿直官,由贵族大臣轮流担任。北面朝官中有大林牙院掌管契丹文翰诏令。官员有都林牙、林牙承旨、林牙(契丹语,文士)。
  南面官制,记载不详。辽太祖时曾任韩知古总管汉人事务,依唐制加号中书令。辽世宗时,建 政事省 ,主管汉人事务。辽兴宗(耶律宗真)时,又改政事省为中书省。南枢密院是综管汉人军政的最高官衙。中书省只是管理汉人官民的一般行政事务。设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等,为正、副宰相。辽代一些加号尚书、中书、门下的官称,多只是附加的尊称或追赠的虚衔。南面官中没有翰林院掌管汉文文书,官员有总知翰林院事、翰林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等。
  6。地方官制契丹族征服奚族后建国,在契丹族、奚族及北方游牧民族居住地建立起政治制度。灭渤海后,基本保持渤海国原有的官制。得燕云十六州汉人地区,则沿用后唐的旧制。因此,辽国境内的地方官制形成三个系统。
  契丹族和北方诸族地区实行部族制。大小部族一般各有自己的居住地,但地域统治取代了血缘组织,居民或不限本部族血统。奚族被征服后,仍保持五部或六部组织。奚族首领称奚王。辽朝设契丹北、南院大王府、乙室王府与奚王府并列,四大王府各领一大部族,即五院部、六院部、乙室部和奚六部。辽太宗(耶律德光)时,仿照汉制于奚王以下设宰相二员、常衮二员。
  辽太祖将俘降的边地各族分编为八部,分属北、南两府。辽圣宗(耶律隆绪)
  时扩建为二十八部,一度撤销奚王府,奚六部改属北府统领。合共三十四部。
  三十四部分小部族包括契丹、奚、室韦、乌古、敌烈等族。各小部族首领原称夷离堇,后改令稳,辽圣宗时一律设节度使统辖。头下州县由帝、后斡鲁朵和诸王公贵族派遣官员管理,节度使仍由朝廷任命。辽太宗时号皇都为上京,设临潢府。辽圣宗时奚族居地建中京大定府。上京、中京的行政长官称留守。
  在渤海地区,辽太祖灭渤海国后,于是建东丹国,封皇子耶律倍为东丹王,成为特殊的行政区。东丹国沿渤海旧制下设左右大相、次相及平章事等官职,由契丹人与渤海人担任。辽太宗时废东丹国,称中台省。迁渤海人于东平郡(今辽宁辽阳),升东平郡为南京,又改称东京辽阳府。辽世宗(耶律阮)时,恢复东丹国,仍设中台省,官制仍设左右大相、次相等职。辽圣宗时废中台省。东京设留守司及统策司统辖所属州县。州设节度使,县设县令。
  燕云十六州地区,以幽州(今北京)为中心,称南京幽都府,又改名析津府。地方官制基本上沿袭后唐制度设州、县。州有刺史州和节度州之分。
  县设县令。辽兴宗(耶律宗真)在大同军设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下辖州县、官制略同于南京。
  东京、南京、西京的最高长官均称留守,由契丹重臣任职。汉人、渤海人聚居区地方统治体制相近,为州县制,属辽南面官系统;而契丹人、奚人等地方统治体制为部族制,属辽北面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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