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到面的距离公式是多少?

如题所述

点到平面距离公式是d=|Ax0+By0+Cz0+D|/√(A²+B²+C²)。

点到平面距离是指空间内一点到平面内一点的最小长度。特殊的,当点在平面内时,该点到平面的距离为0。公式中的平面方程为Ax+By+Cz+D=0,点P的坐标(x0,y0,z0),d为点P到平面的距离。

点到平面距离计算的技巧

1、直接法作点到平面的垂线,找到垂足,然后构造一个可用的直角三角形来求解问题。适用于垂足好找,且相关线段长度可方便计算的情形。

2、等积法(间接法)利用含有高h的各种公式,如棱锥体积V=Sh/3,若能方便地求出基本量S,以及已知V或可方便地以其他方式得出V(等积思想),便可间接求出h。适用于不方便甚至无法直接求解高而底面积易得出,且体积已知或易通过其它途径方便地求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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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13

点到平面的距离公式:

d=|Ax0+By0+Cz0+D|/√(A²+B²+C²)。公式描述:公式中的平面方程为Ax+By+Cz+D=0,点P的坐标(x0,y0,z0),d为点P到平面的距离。


文字表示:d=|向量AB*向量n|/向量n的模长。
d表示点A到面的距离,向量AB是以点A为起点,以平面上任意一点为终点的向量,向量n是平面的法向量。
点到平面距离是指空间内一点到平面内一点的最小长度。特殊的,当点在平面内时,该点到平面的距离为0。

拓展资料

计算一点到平面的距离,通常可通过向量法或测量法求得。公式描述:公式中的平面方程为Ax+By+Cz+D=0,点P的坐标(x0,y0,z0),d为点P到平面的距离。d=向量AB×向量n的和的模长÷向量n的模长,d表示点A到面的距离,向量AB是以点A为起点,以平面上任意一点为终点的向量,向量n是平面的法向量。点到平面距离是指空间内一点到平面内一点的最小长度。特殊的,当点在平面内时,该点到平面的距离为0。点到平面的距离就是求出该面的法向量n在平面上任取(除被求点在该平面的射影外)一点,求出平面外那点和所取的那点所构成的向量,记为a,点到平面的距离就是法向量n与a的数量积的绝对值|n·a|除以法向量的模|n|即得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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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3-10

在空间向量中,平面外一点P到平面α的距离d为:d=|n.MP|/|n|.式中,n:平面α的一个法向向量,M :平面α内的一点,MP--。



d= |向量AB*向量n|/向量n的模长。



d表示点A到面的距离,向量AB是以点A为起点,以平面上任意一点为终点的向量 ,向量n是平面的法向量。



点到平面的距离就是求出该面的法向量n在平面上任取(除被求点在该平面的射影外)一点,求出平面外那点和所取的那点所构成的向量,记为a,点到平面的距离就是法向量n与a的数量积的绝对值|n·a|除以法向量的模|n|即得所求。



公式描述:公式中的平面方程为Ax+By+Cz+D=0,点P的坐标(x0,y0,z0),d为点P到平面的距离。

第3个回答  2022-03-16

d=|Ax0+By0+Cz0+D|/√ (A²+B²+C²)

公式描述

公式中的平面方程为Ax+By+Cz+D=0,点P的坐标(x0,y0,z0),d为点P到平面的距离。

点到平面距离公式

d=|向量AB*向量n|/向量n的模长

d表示点A到面的距离,向量AB是以点A为起点,以平面上任意一点为终点的向量,向量n是平面的法向量。

平面的一般式方程

Ax +By +Cz + D = 0

其中n = (A, B, C)是平面的法向量,D是将平面平移到坐标原点所需距离(所以D=0时,平面过原点)

向量的模(长度)

给定一个向量V(x, y, z),则|V| = sqrt(x * x + y * y + z * z)

向量的点积(内积)

给定两个向量V1(x1, y1, z1)和V2(x2, y2, z2)则他们的内积是

V1V2 = x1x2 + y1y2 + z1z2

第4个回答  2020-11-28

求点到面的距离即求已知点与该点在已知面上的射影之间的距离。可构成三角形用勾股定理解。

1、设平面的法向量是n,Q是这平面内任意一点,则空间点P到这个平面的距离:d=|QP·n|/|n|,这里QP表示以Q为起点、P为终点的向量。

距离d是向量QP在法向量n上投影的绝对值,即

d=|Pij<n>QP|=||daoQP|*cos<QP,n>|=||n|*|QP|*cos<QP,n>|/|n|

==|QP·n|/|n|。

2、设直线的方向向量是s,Q是这直线上任意一点,则空间点P转这直线的距离:d=|QP×s|/|s|,这里QP表示以Q为起点、P为终点的向量。

距离d是以向量QP、向量s为邻边的平行四边形s边上的高,所以

d=|QP|*sin<QP,s>=[|s|*|QP|*sin<QP,s>]/|s|=|QP×s|/|s|。

扩展资料:

证明的思路为:从A点画一直线至对边,使其垂直于对边。延长此线把对边上的正方形一分为二,把上方的两个正方形,通过等高同底的三角形,以其面积关系,转换成下方两个同等面积的长方形。

设△ABC为一直角三角形,其直角为∠CAB。

其边为BC、AB和CA,依序绘成四方形CBDE、BAGF和ACIH。

画出过点A之BD、CE的平行线,分别垂直BC和DE于K、L。

分别连接CF、AD,形成△BCF、△BDA。

∠CAB和∠BAG都是直角,因此C、A和G共线,同理可证B、A和H共线。

∠CBD和∠FBA都是直角,所以∠ABD=∠FBC。

因为AB=FB,BD=BC,所以△ABD≌△FBC。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勾股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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