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局侦查人员是怎样提审犯罪嫌疑人?能够带走

如题所述

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可通过询问、讯问方式获取犯罪嫌疑人笔录,可以带到公安机关调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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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8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送看守所。也就是说,在未送押的24小时内提审没什么特殊规定,只要保证嫌疑人休息和饮食就行。在送看守所后,凭《提解证》(俗称“提票”)提审,除辨认现场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带出看守所。
望采纳,谢谢!追问

在特殊情况下把嫌疑人带出去对办案人员有怎样的规定!有没有时间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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