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提前一个月跟公司说了我要离职,公司要我用一个月的工资做赔偿,我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6-03
1、完全违法;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而22、23规定的情形是:公司为员工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及支付了专项技术培训费用;若没有,公司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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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辞职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过了试用期要提前30天通知。
劳动法 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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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处理;
第2个回答  2012-06-03
不用赔偿。到时你离职即可。如果工资不给你,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该公司。
第3个回答  2012-06-03
劳动者离职只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可以自行走人不存在赔偿的说法,除非用人单位拖欠你工资你反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求助劳动监察大队。
第4个回答  2012-06-03
单位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如果单位拖欠了你的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并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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