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的立法权掌握在议会的手中,司法权掌握在法院手中,行政权掌握在首相手中。这是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典型特点。
2.内阁是议会选举出来的。议会先选举产生首相,首相再自己指定内阁人员,然后提交议会审议,议 会审议通过,内阁才能上任生效。内阁不被议会信任的时候,议会可以罢免它。 议会也有权弹劾内阁成员甚至首相。
3.议会是审议颁布法律的,内阁是行政方面的。 内阁的实际行政权力大,但是受到议会的监督和制约。
4.
英国议会是英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立法机关,加之英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政府对议会负有政治责任,所以英国议会有监督政府
行政行为的职能和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