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比赛,为什么禁用某些药品

如题所述

国际体育-兴奋剂
兴奋剂”英文为Dope,一说原为南非黑人方言中一种有强壮功能的酒,一说起源于荷兰语Dop。兴奋剂原指能刺激人体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从而提高机能状态的药物。后泛指能作用于人体机能,有助于运动员提高成绩的药物。

由于运动员为提高成绩而最早服用的药物大多属于兴奋剂药物——刺激剂类,所以尽管后来他们使用的其他类型药物并不都具有兴奋性(如利尿剂),甚至有的还具有抑止性(如β-阻断剂),国际上对体育运动中的违禁药物仍习惯沿用兴奋剂的称谓。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不再是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而实际是对体育运动中违禁药物的统称。

兴奋剂是国际体育界违禁药物的总称。国际奥委会规定:竞赛运动员应用任何形式的药物或以非正常量或通过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物质,企图以人为和不正当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竞赛能力即为使用兴奋剂。

1968年反兴奋剂运动刚开始时,国际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为四大类,随后逐渐增加,目前已经达到七大类。虽然在分类时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按照这些物质的药理作用来分类的。

一、刺激剂
这类药物按药理学特点和化学结构可分为以下几中:
1、精神刺激药:包括苯丙胺和它的相关衍生物及其盐类
2、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这是一类仿内源性儿茶酚胺的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作用的物质,以麻黄碱和它们的衍生物及其盐类为代表。
3、咖啡因类:此类又称为黄嘌呤类,因其带有黄嘌呤基团。
4、杂类中枢神经刺激物质:如胺苯唑、戌四唑、尼可刹米和士的宁等。
刺激剂是最早使用,也是最早禁用的一批兴奋剂,也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兴奋剂,因为只有这一类兴奋剂对神经肌肉的药理作用才是真正的“兴奋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前,运动员所使用的兴奋剂主要都属于这一类。1960年罗马奥运会和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所查出来的使用兴奋剂有苯丙胺、麻黄素、去甲伪麻黄碱和尼可刹米。
二、麻醉止痛剂
这类药物按药理学特点和化学结构可分为两大类。
1、哌替啶类:杜冷丁、安诺丁、二苯哌己酮和美散痛,以及它们的盐类和衍生物,其主要功能性化学基团是哌替啶
2、阿片生物碱类:包括吗啡、可待因,狄奥宁(乙基吗啡)、海洛因、羟甲左吗南和镇痛新,以及他们的盐类和衍生物,化学核心基团是从阿片中提取出来的吗啡生物碱。
三、合成类固醇类
作为兴奋剂使用的合成类固醇,其衍生物和商品剂型品种特别繁多,多数为雄性激素的衍生物。这是目前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度最高的一类兴奋剂,也是药检中的重要对象。国际奥委会只是禁用了一些主要品种,但其禁用谱一直在不断扩大。
四、利尿剂
此类药物的临床效应是通过影响肾脏的尿液生成过程,来增加尿量排出,从而缓解或消除水肿等症状。
目的:
1、通过快速排除体内水分,减轻体重。
2、增加尿量,来尽快减少体液和排泄物中其他兴奋剂代谢产物,以次来造成药检的假阴性结果。
3、加速其他兴奋剂及其他代谢产物的排泄过程,从而缓解某些副作用。

自国际奥委会1968年罗马奥运会正式检测“兴奋剂”以来,列入禁用“兴奋剂”名单的家族成员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已从1968年的8种,发展到至今的100余种,若包括其相关化合物,这个数字将更加庞大。那么,这个大家族的成员都有哪些呢?它们的“功力”如何呢?让我们查一下它们的“家谱”。

刺激类(40种)。家族中最大的一个分支。功力:主要用于耐力性项目,如自行车、长跑、足球、冰球等。其功力可以明显提高运动员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及灵敏性,延迟疲劳产生,使人更有攻击性和进取心,注意力加强,行动稳定自如,有强烈参赛愿望。软肋:破坏人体体温控制警报系统,产生热病,诱发心脏病。

麻醉止痛剂(9种)。功力:迅速缓解疼痛以及带来的不愉快情绪反应,使心理亢奋、欣快,从而超越生理极限。软肋:由于痛觉是人体自身保护机制,若多次使用,剂量必须加大,一旦停用,全身不适,伤情进一步恶化。

合成类固醇(16种)。功力:这是家族中功力最强的一支。主要用于力量型及速度耐力型项目,如举重、短跑、投掷、健美、摔跤、自行车等。有较强的同化作用,促使蛋白质合成,增加肌肉力量和代谢水平,提高有氧能力,使人更具侵略性。软肋:使阴阳颠倒,男性女性化,女性男性化。尤其后者使用可导致女性声音变粗、长胡须、月经紊乱、卵巢萎缩、闭经;而男子则精子数量下降,影响生育。由于其“功力”太强,因此对它的检测也最严格有效,因此,这一分支已淡出舞台。

β—阻断剂(9种)。这是“兴奋剂”家族的另类。功力:与其“兄弟”反其道而行之。它使人心脏血输出量减少,降低心肌活动水平和耗氧量,增强人的稳定性。它是射击、射箭、马术等项目一些运动员的“宠儿”。软肋:有可能使人心动过缓、严重者导致心衰。

利尿剂(13种)。这是“兴奋剂”大家族中新加入的小弟弟,虽然它本身对成绩提高不起什么作用,但它却充当了几个大哥哥的保护伞。功力:使服药运动员大量排尿,将其“兄弟”排走,以免留下把柄。另一方面,它还可迅速降低体重,这对于摔跤、举重等视减体重如“扒皮”般难受的项目的运动员如拾到救命稻草一般。软肋:使体内电解质紊乱,危及生命。

除上述家族五兄弟外,国际奥委会医务委员会又规定了它们的三个“亲戚”为禁用药物:

肽类激素:包括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生长激素(HGH)、促红细胞生成素(EPO)、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

血液兴奋剂:通过运动员自体血液回输方式来提高红血球数量。

遮蔽剂:如丙磺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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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3
体育比赛都禁药,一是伤害运动员身体,二是影响比赛公平。
第2个回答  2012-06-09
不公平,比赛又不是杀人。比赛是挑战自己,不是对方。况且某些药品对人有害
第3个回答  2012-06-13
国际体育-兴奋剂
兴奋剂”英文为Dope,一说原为南非黑人方言中一种有强壮功能的酒,一说起源于荷兰语Dop。兴奋剂原指能刺激人体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从而提高机能状态的药物。后泛指能作用于人体机能,有助于运动员提高成绩的药物。

由于运动员为提高成绩而最早服用的药物大多属于兴奋剂药物——刺激剂类,所以尽管后来他们使用的其他类型药物并不都具有兴奋性(如利尿剂),甚至有的还具有抑止性(如β-阻断剂),国际上对体育运动中的违禁药物仍习惯沿用兴奋剂的称谓。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不再是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而实际是对体育运动中违禁药物的统称。

兴奋剂是国际体育界违禁药物的总称。国际奥委会规定:竞赛运动员应用任何形式的药物或以非正常量或通过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物质,企图以人为和不正当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竞赛能力即为使用兴奋剂。

1968年反兴奋剂运动刚开始时,国际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为四大类,随后逐渐增加,目前已经达到七大类。虽然在分类时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按照这些物质的药理作用来分类的。

一、刺激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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