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满12分,是不能再驾驶车辆。
不能,仍开车上路属无证驾驶,抓到按照无证驾驶处理。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教育。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当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针对如此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后将该驾驶员刘某带回做进一步处理。
扩展资料:
扣满12分驾驶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持扣留部门出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本人1寸近期彩照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学习、考试。
如果在驾驶证核发地学习,考试合格后直接办理销分。
如果在违法行为地学习,考试合格后,由违法行为地交通管理部门开具《满12分学习、考试合格凭证》,申请人持该凭证到驾驶证核发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销分手续。
参考资料:驾驶证的暂扣_扣留和吊销怎么区分|学车知识 - 驾照网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_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按规定,不能开车,否则属于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2)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3)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2)的情况)。
(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5)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处罚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