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益岗位月工资标准

如题所述

不少于1800元/月。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到目前为止,上级部门尚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文件,目前仍按照18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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