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最好也是最后的保护。法律规定的义务,就是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有权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必须履行,否则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义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的,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或司法拘留,构成遗弃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法律的规定,上述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
一、《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三、《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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