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在地沟油的问题上,政府监管有哪些不足之处

如题所述

  一是政府部门重视不足。地沟油问题及其解决,在很多地方没有进入政府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府官员的奖惩体制,重视不足导致缺乏积极治理的自觉性。
  二是职能监管乏力。对地沟油的监管涉及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和建设等多个部门,在现实中分工变成了分家,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有关部门虽然一再发文,禁止使用地沟油,但很多时候只停留在文件上,很多小餐馆、小饭店使用地沟油的情况十分普通,又何曾见到他们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三是法律存在缺陷。如果将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生产、销售、使用有毒食品,并施以重罚,试问谁还敢冒天下之大不讳,给消费者吃地沟油?现实的情况是,几乎没有哪个商家和个人因为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而被追究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的。
  同时,由国家有关部门共同下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虽然明确了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但对违反者怎么处罚、处罚程度等,均未做具体规定,从而缺少可操作性。
  监管不到位、违法成本过低,必然促使一些不法之徒在利益刺激下,不惜以身试法。因此,要想让地沟油从百姓的餐桌上消失,一方面要从群众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的高度,将打击地沟油问题纳入政府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府官员的奖惩体制,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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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7
上面的大哥说的很对。 但是 监管不是办法。 治理才是关键。
怎么治理? 一个有效的治理放法。就可以跨过很多监管部门的弊端和漏洞。
油水分离, 才是硬道理。
假设把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油水分离了。 规定给一家或两家企业回收。 没有乱捞,乱卖的迹象。 就ok了。。
第2个回答  2012-06-11
光靠油水分离难以根除。试想云南那个西南最大油脂公司不是把回收做工业原料的给买来了,生产了几百吨地沟板油,还是名牌的呢。
第3个回答  2012-11-28
看云南临沧市123网,常云红答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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