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派出所对未成年人(16岁)做出口头警告等治安处罚需不需要通知监护人

这是六年前的事当时已经满16周岁了,当时什么都不懂本以为只是配合警方调查,做简单笔录而已,就稀里糊涂做完笔录,派出所的人让我简单的看过笔录后,就让我签字,之后做指纹采集,照片采集,但是记得非常清楚的是,他只跟我说没事,并没提及任何处罚等事项,也并没通知监护人或校方教师。
直到前几天,要去开具无犯罪证明时,才被告知有犯罪记录。告知要去当年办案的派出所撤销,才能给开具无犯罪证明。去原办案派出所查询,民警又说因为警员流动,原办案人员已经不在这个派出所了,需要查看卷宗,才能给予明确答复。
因为当时做笔录的时候确实比较小,法律意识淡薄,具体做的笔录也没仔细看,更不知道给我定为犯罪嫌疑人,只以为是配合警方工作做笔录,直至今日无法开具无犯罪证明,才知道自己被扣上莫须有的帽子已经六年了,并且工作单位要求开具无犯罪证明记录时间紧迫,若是因此影响了工作,前途,是否可以要求警方给予道歉和赔偿?

如果是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应该出具处罚决定书。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没有监护人在场的笔录无效。
如果仅仅是“口头”警告,则不是正规的处罚,不会记录档案,只是训诫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以上相关规定。
同时,第九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因此,没有送达决定书,就不是处罚。追问

感谢您的回复。
但是这个已经被录入公安系统网了,这是六年前的事当时已经满16周岁了,当时什么都不懂本以为只是配合警方调查,做简单笔录而已,就稀里糊涂做完笔录,派出所的人让我简单的看过笔录后,就让我签字,之后做指纹采集,照片采集,但是记得非常清楚的是,他只跟我说没事,并没提及任何处罚等事项,也并没通知监护人或校方教师。

追答

那你就可以就这是进行投诉,要求他们公正处理。否则这样对你以后的信用有影响,算是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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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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