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饭店里做服务员的,现在不想在那饭店做了,可是我和老板说了几次辞职了他还是不批我,但是我又不...

我是在饭店里做服务员的,现在不想在那饭店做了,可是我和老板说了几次辞职了他还是不批我,但是我又不想不要工资走,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如果我辞职一个月以后老板还是不批我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你的辞职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如果是书面的,那么有没有公司的签收证据?如果是口头的,那么你就无法向劳动局提供你辞职的证据。因此,建议你:
1、立即向饭店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老板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一定要让他们给你收条。
2、从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满30天后,不管老板是否批准,你与饭店的劳动关系都自动解除。
3、劳动关系解除后,饭店就必须依法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和办理辞职手续。如果饭店仍然一意孤行,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起诉,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记住,如果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话,你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不要打无把握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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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8
可以的。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话,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离职。
如果老板恶意拖欠你的工资,你完全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才维护自身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08
可以呀 不用等一个月 直接到劳动局的网上 应该有你们那个地方的劳动局号码 直接咨询就可以了 钱是必须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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