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将会面临行政处罚,但警方可能会责令这些施暴者的监护人对其进行严加管教。
1. 发生校园欺凌的原因。辽宁盘锦发生的“5女群殴1女”事件,并非校园欺凌个案。通过梳理网络会发现校园暴力发生了很多起,轻则致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这与未成年接收的影视作品相关,如充斥于网络、电视上的暴力现象,使得很多未成年去模仿,渴望在暴力冲突中让自己树立“大哥”“大姐”权威。认为这样,自己被人崇拜,很有成就感。在家中,只有自己一个小孩,大人难免娇惯放纵,这就养成看了未成年骄横无理,遇事无法无天,认为通过暴力就可以有效解决。同时,受社会一些不良风气影响,结交了些不良人员,受到他们熏陶,很容易发生打人伤人。甚至,有时一件小小的琐事就会诱发暴力,就像这5名女生因这1名女生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打车费和饭费就遭到了殴打。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导致了校园暴力发生。
2. 家庭、学校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暴力事件发生后,不能以罚而停,而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经过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共同努力,将涉事的未成年教育回归正轨,千万不要“养痈为患”,放纵孩子,这样做只能会害了孩子。就家庭角度来看,作为施暴者家长,应当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时刻观察孩子表现,经常与孩子谈心交流,打开孩子心结,避免钻牛角尖,再次犯“傻事”。从学校角度看,应当加强法治校园建设,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来指导学生认识到哪些行为可做、哪些行为不可做,在他们幼小的心里筑起法治理念,遇事想法、用法,而不是诉诸武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