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些夫妻离婚后遇上拆迁,自己的户口还没有迁出来,这个时候可以分得补偿吗?户口是否和拆迁补偿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我为您整理的户口没迁走搬迁有赔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户口没迁走搬迁有赔偿吗? 首先,户口是否和房屋拆迁补偿有关,还要视土地的性质而定。依据现行的法律,我国的土地性质分为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这两种性质的土地上房屋在遇到征收拆迁时,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导致的补偿项目与补偿标准略有差异。并且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是与户口有关的,而国有土地遇到拆迁时补偿款与户口是无关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时,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同时城市房屋的征收主要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由此可见,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房屋和土地面积,户口和房屋拆迁补偿是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款是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如果你也享有房屋产权,即使户口迁移出去了,房屋拆迁补偿就与你有关。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并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其核心是征收土地。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那么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需要予以补偿,而认定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标准则是否户籍在当地。在实操中一般户籍在当地的则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拆迁时,是需要予以补偿的。
二、房子拆迁会针对哪些方面进行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迁移后户口怎么办理? 第一步,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你先到村里(社区)开证明后才给开具“户籍证明”。
第二步,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口本、房证、户籍证明到要迁入地派出所(即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
第三步,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给你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第四步,持你自身的所有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办理迁移证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要求你到村委会(社区)开具迁移证明的。
第六步,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希望我的经验能对您有所帮助。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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